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

同學們

今天總算得空整理賀年片,當然只有老友寄來,其中一張是高檢署檢察官黃全祿的,附了他部落格「小鹿園地」位址,竟是禮物。

我上去逛了十多分鐘,拜讀他文章,也看了他從小到大的照片。這老友,是我師大附中同學,他高中的照片也讓我回到從前。

先談我們那班吧,270

我高一在273班,當年是高二分組,全祿和我選文組,就在270同班兩年。他始終是第一名,能讀卻也能玩,我便記得,有次我們從學校被同學拉去北一女逛校慶,他害羞地在計程車後座換便服。

但他畢竟不是玩樂之徒,和我270的其它同學大大不同。我記得,有次陽明山下雪,課上到一半,班上半數人已上山賞雪去了,我就這麼被記了一支小過。我坐的第七排,排頭到排尾共七人,更曾一起蹺課去看歌舞團;如此的集體犯罪,全祿檢座自然不在場,他不是我們這排的。

那些同學真的蠻皮的,導師郭立誠在場的班會中,兩派人馬竟激辯可不可以在教室抽菸,表決結果是:「抽菸應在走廊,但遇教官可暫躲教室。」這是正式的班會記錄,送到訓導處核備,不知教官們有沒有看到,總之是無人理會。後來我有次躲進教室,教官晏希仁在窗口微微笑,我只好把香菸暫放地板,等他走了才拾起續抽。

全祿檢座當然是不抽菸那派,只不知他當時的法律觀點和立場又是如何?橋牌隊友方曙也是我菸友,是我印象中唯一因抽菸被記過的;依他說法,他漫步到訓導處看布告,只是忘了還叼著菸。

這麼一班人,長大後會成什麼樣子?這幾年全祿等人在台北約過幾次同學會,我就不說人名了,只描述同學們的職業。

我是記者,他們有人當檢察官、警官和調查員,有銀行經理和地下錢莊負責人,有賣「約翰走路」、也有開酒店的,但也有國立大學系主任和社區大學校長。蠻有趣的,不是嗎?

我們一九七四年畢業,一九八六年我在雲林縣跑新聞,才和全祿再會,他在雲林地檢署當檢察官,已婚,有個小孩。我記得兩家有次假日約去林內鄉餐敘,吃果子狸、半天筍,全祿和我都喝酒,全祿小孩吵著要尿尿,我還自告奮勇帶著去。那小孩,他稍後站著不尿,生氣地對我說:「我是女生呢!」

這事,兩家人都記得,前年在台北同學會聊起,滿是幸福。

師大附中最特別的是班別,它不是一年五班、二年六班這種的,像我們270,高二是,高三也是。自然也是一輩子都是。

@200801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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